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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6 阿和婀 3 从门口走进来一个人,蓬着头,耷拉着肩膀,仔细一看原来是李明。这家伙今天是撞邪了,平时一副处女座洁癖的不行的样子,今天玩深沉呀。在我对面坐下,满脸的胡渣,没有吭声,拿起我喝了一半的扎啤,一饮而尽。“你小子,难得也有酷的一面呀,怎么样,我的口水好喝吗?”“你他妈的别惹我!”他咆哮起来。我刚要调侃一下他迟到的因由,话到嘴边被硬吼了回去。要是别人我一定还击了,但是李明是谁呀,是无论发生怎样的事情都会在我身边的兄弟。一起为婀打架,一起住院,为我差点不能走路的人呀。他平日里,不管我说什么都报以温柔的微笑,最多讽刺我几句,从来没有大声说过话。小时候很皮,跟了我以后开始当起三好学生了。“有什么事情,你说吧,有什么对不住你的地方就开口。”虽然我语气正经了点,但还是有点玩笑的话语激怒了李明。他抬起头,用一种很幽怨的眼神看着我,看得我背脊发凉。他一扎一扎喝着酒,沉默了很久,他终于说:“林皓白把婀给甩了。”我下意识看看手表日期,又不是愚人节,我宁愿相信有一天我会把兰黛给抛弃了,也不信林皓白会不要我妹妹。
林皓白,就是当初被我妹妹撕掉情书的那个男生。那件事以后,虽然婀表面上没有什么,但我能感觉到她的压力,怎么说也是同时在妈妈肚子里的呀。我拉起她的手,她看着我,很顺从,甚至嘴角有一丝微笑。婀其实是个温柔的人,在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她那么排斥异性,而女生又很少能和她真心相处的,因为她太吸引男生,所以婀很孤独。我骑着单车,她坐在我身后,抱着我的腰。我们就在大街小巷里穿梭,在人群中淹没自己,因为平时婀身边太安静,所以我们来聆听别人的声音。听到卖菜大婶的叫卖声,婀会跟着学;听到小狗小猫的声音,婀也会跟着学。虽然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我知道她快乐,我的心能感觉到。“哥,”婀把头靠在我背上说,声音从我的身体里传过来,“我想坐到前面。”于是她坐到车前,我环抱着她骑着车,因为前面重了,重心不好控制,我骑得慢了些。婀转过头说,这样我能看到你的脸。我知道我们看起来像是一对早恋的初中生,但我不在乎。“哥,我真的做错了吗?”她的短发抚过我的脸,又转头过来。“没有,干得很漂亮,不过……如果你能给那个男生写封信,鼓励他一下,表示你这样是为了他的学习,也许会更圆满些。”“一定要这样做吗?”“也许,但我不希望我亲爱的妹妹成为他人颓废的理由。”她无语了,我们一直骑下去,直到人们开始慢慢散去。 我知道这样有些为难婀,她本不喜欢那些男生,又不喜欢做虚假的事情,现在却要写一封热情洋溢的鼓励信。但她还是写了,信我让李明去寄的,让他打听了一下地址。后来我才知道,信里只有六个字:“林皓白 加油 婀”。妹妹倒是很吝啬文字呀,不过这些对林皓白来说,足矣。那小子从收到信那天起,开始奋进,他不再写无聊的情书给婀,而是常常汇报自己的成绩。考试进入年级前十名,当上学生会干部,想将来和婀一起考取重点高中什么的。婀总会拿来与我一起看,似乎是我们俩个努力的结果,但是婀从来不回信。林皓白可以说是婀唯一的一个异性朋友,从信中我得知林皓白常来我们学校看婀,当然不打扰她,只是远远看看。但似乎婀并没有排斥他的这种方式,当他写信说看到婀穿着蓝色百褶裙很漂亮的时候,婀还微笑了一下。当我想到婀的微笑是因为别人的时候,心里有一丝奇怪的难受情绪,但随即觉得这样才是对的。 待续……
June 15 一点体会 当过家教以后的人会明白为什么教育小孩没有想象中容易,不要以为学习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如果他基础不好,而你没有及时为他补起来,那么我想以后你可能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也未必能让他喜欢上学习。想想以前,可能觉得那时的孩子都是自学的,有几个家长能懂得教育呢。而现在时代不同了,每个人都花很大的精力在他们孩子身上,这时如果你没有这种意识就是一种失误。
其实我挺奇怪的,一些人和我说他们教育孩子的事情,比如初中一二年级的时候孩子沉浸在电脑游戏中,学习根本一塌糊涂,快要中考的那个学期,父亲与他深谈:如果你再这样玩下去,你就只能一辈子玩这个了,在别人都进入自己想去的学校的时候,你只能待在家里。现在由你自己选择是否要把电脑锁起来。考试结束后,玩上两个月也无所谓。于是孩子就把电脑锁了,努力了一个学期,考上了重点高中。而现在也就读某重点大学。我觉得这样的情况其实是不多的,也许只有为数很少的成功的家长才老是拿出来自我满足一下吧。基础不好的人,再加上没有卧薪尝胆的决心,想进步是非常困难的。老对孩子说,你要努力呀,要加油什么的,对于一个不懂得学习的孩子来说是一句空谈。 我觉得从孩子生下来开始就要关注他学习的能力,向他灌输新事物是家长们要努力做的事情。让他养成良好的习惯,比如看广告牌识字,我的侄子因为有这样的习惯,小学一年级就认识很多字,足以让他读《三国演义》,《老子》等书。喜欢看书当然非常重要,这点要特别鼓励。而且要注意不能让他偏科,如果他开始只看书而不做数学题,这也是挺麻烦的事情。因为中国是应试的教育,大家都明白,考试非常重要。从小学开始就要特别注意让他跟上进度,落下了的东西只会越积越多,到最后不可收拾。我教了一个初一的学生,我原以为小学的东西应该很容易补起来的,但他-2+1都做不对的时候,我有点无从教起的感觉。我发现算24点是个不错的方法,看起来很简单的游戏,却能很好的开发孩子的数学能力,现在他有时会赢我,而且发觉他做题目的速度快了很多。 现在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有时候家长要打孩子,有时真的会被我的学生气死,但他有时候也很可爱的。其实无论干什么事情都是能学到东西的,教育孩子也是人生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有时候为孩子花费的精力比多赚一点钱重要的多。所以当你决定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担负起教育他的责任。还有请老师教远比不上父母言传身教来的好。 关于节约,我好像不算是一个节约的人。我会买上百的化妆品,我会花上千块在美容院里,还会买很多昂贵的衣服。但我倒是觉得那些是必须的,所以要尽量在自己认为可以节省的地方省钱。说几点,看看大家是否已经注意到了。
有没有把自己买的护肤品都用完?相信大多数的女性都是有好几套护肤品,买了新的,旧的就成为摆设。化妆间里瓶瓶罐罐到处都是,但还是在美容小姐的建议下买了其他的,然后等旧的过了保质期丢到垃圾桶。所以,如果下次再买了什么护肤,护发的产品,没有让你过敏等不良反应,就把它们用完吧,丢空盒子是很有成就感的。 还有,我发现去裁缝那里做衣服很省钱。当然大城市里也许很少,像我这样的镇上倒是很多。现在去做衣服的人真的凤毛麟角,买衣服非常便捷,而且满足女性喜欢逛街的爱好。但是还是会有人去做,也许因为他身材特别,很胖或者很痩,买的衣服不适合。另外就有我这样的,省钱呀。有一条白裤子,穿起来总是很好,特别喜欢,买来的时候300多吧,因为久了,发黄。于是让裁缝做一条一样的,出来的效果还不错,以前那条本有点短,做出来的倒是弥补了这点不足。布钱加手工才35块钱。这样合身且质地好的,你去哪里买呀。我的朋友更绝,去大厦里试穿衣服,手机拍下来后,回来找布做,56百的衣服几十块就能搞定。有点盗版嫌疑呀,呵呵。如果你不是很注重衣服的品牌问题,做衣服是不错的。 另外,要买符合自己平时穿衣风格的衣服,一些另类的,总会在买回去以后发现没有机会穿,然后一直挂在衣橱里。看上喜欢的东西,上网淘宝也是不错的选择哦,加上邮费都便宜。虽然钱不是省出来的,不过积累点资本到需要投资的时候用也不是坏事。 我发现人身上最能交流感情的器官是手。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是我们很少和家人眼神交流,热恋以后也很少会去凝视爱人的眼睛。但我们常常会牵手,现在觉得这是件浪漫、很温馨的事情。读书时,从寒冷的外面回家,父亲总会用他暖和的手护住我的,觉得很温暖。从楼梯上下来,爱人主动牵起我的手,跟我诉说着将来的种种,那刻发觉爱其实很简单。手也可以传递力量,当别人孤立无援时记得握紧他的手。两只手,刚好能交握在一起,不是很神奇吗?
June 13 阿和婀 2 父亲是个自以为很开明很有儒学气质的人,他也总是这样打扮着自己,度数不高的眼睛一定要戴着眼镜,不过是个没赚过大钱的小生意人,其实我挺反感他那表里不一的样子。小市民的心还非要文学大家的气质来包装。他对于婀读情书的事情,长吁短叹的,说:小婀,你知不知这对那个男同学的自尊心造成多大的伤害呀,咱们都是有修养的人,爸爸一直以来是这样教导你的吗?而且这事传开了,影响也不好,觉得爸爸我教出了骄横的女儿。“敢做就要敢当呀,是他自己写的情书,为什么就不敢在众人面前承认?”婀有那份洒脱,她很少顾忌别人的眼光,觉得对的就去做,这点像足了母亲。所以母亲大人只说了一句:“像我,锋芒太甚。”然后她爽朗的笑起来。也许她觉得太过夸奖自己了,她总是很开心的样子,可能生出一对龙凤胎就挺了不起了,而且还都是优秀的,在别人是羡慕得不行了。 讲起父亲,就不免提到他一直以来沾沾自喜的事情,也就是我和妹妹的名字。我们出生后,他闭关三天,终于决定,我叫曹阿,妹妹叫曹婀。其实我们名字发音都一样,我的取自刚正不阿,妹妹的取自婀娜多姿。他说寓意又好,名字一样又觉我们格外亲,本来我们就是一体的嘛。于是我有了和妹妹一样的名字,他不知道这曾让我多么厌恶。当我和妹妹一起时,别人叫我们,我们总是分不清叫谁,而且小时候同学们也一直笑话我那女气的名字,小学的时候有个男同学,扭着腰,女声女气地叫我:“婀……你的作业本。”全班同学笑得前俯后仰的,当我一拳打在那个男同学脸上时,即刻没人笑了,那时觉得世界好安静……原来打人是很爽的。后来我被通报批评了,那个男同学的鼻子被我打歪了,到现在我看着都觉得有点歪,他就是李明。去他家看他的时候,他说:你这个模范生怎么也会打人?我说: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当时觉得自己简直到了三国的战场上了,义薄云天,曹操就是我最早的偶像。李明很佩服我的豪情,当下与我结拜了兄弟,(当然我还送了我最喜欢的变形金刚的玩具给他,算是道歉)从那时开始他叫我孟德,反正我正好姓曹。也从那件事开始没人敢再笑话我了,而且李明宣传了我的别名,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叫我。 可这家伙今天发了神经,说喝酒去,就我们俩个。我是不喜欢只和男人去喝酒的,倒不是说没有女性陪伴无聊,而是没有人在边上约束,我总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在酒吧暧昧的气氛中,我的眼神常常会吸引一些女人主动搭讪,说起来虽然我不及婀长得那么张扬,个头也只有172,但倒是秉承了老爸的斯文气质,虽然他是强装的,但装的久了,也就变成真的了,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李明老说我是斯文败类,因为我崇尚用暴力解决问题,我不常常打架,但每次打都很奏效,当然也给我的人生留下了一些痕迹,老爸自然受不了这个。 到了阿德酒吧,李明还没有来,我找了个比较昏暗的角落坐下来,在这里观察别人比较方便。觉得自己有几分姿色的,且不甘寂寞的女人,总是坐在中心吧台那边,而我坐在这里刚好能够一览无遗。阿德这里有种约定俗成的东西,就是能喝又长得好的女性常会坐到中心吧台,就像舞厅里跳舞跳得好的总是到台上去表演一样。所以能坐在那里的女性,很能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要是不懂规矩的女人坐到那里去了,而且是个平庸的角色,服务员会很客气的要她换位置,多半受过这种打击的也就不会再观顾这家店了,但是老板还是这样要求着。让男人饱眼福,让女人饱虚荣心,是这家酒吧长盛不衰的原因。所以如果有特别出色的,老板总会来邀请坐到中心,她们喝的酒都可以是免费的。兰黛和婀自然常常被邀请,婀有时候来了兴致也会去坐一会儿,和拥上来的男人们调侃一下,我知道无伤大雅,随她去。而且我知道李明总在婀坐上去不到五分钟的时候就会把她拉回来。李明是我的好兄弟,自从他和婀考上了同样的大学,同读艺术专业开始,我就把照顾妹妹的事情拜托给他了,他一直干得很好。毕业以后,他们又进了同一家装潢设计公司,所以他们出双入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有次,李明说:你就不怕我吃窝边草?我说,你敢,就你168的个头还想配我妹妹这朵名花,再说了,人家林皓白可不是省油的灯。李明笑笑说,我也不敢呀,就你的拳头,到时我嘴都歪了。 我们喜欢来这家酒吧其实主要是因为店名叫阿德,而且我们发现原来老板姓孟,真他妈有缘分呀。所以我们常来这聚,老板也很关照我们。今天吧台上没有特别令我眼睛满意的,无聊,李明这家伙怎么还不来。 待续…… June 09 阿和婀(我的小说) “哥,我爱你!”婀轻轻的说,眼泪随着她的脸庞滑落下来,我想去看她的眼,去发现她眼里的笑意,她总是古灵精怪的,可惜这次她的眼光闪烁着,不敢看我。那一刻晴空霹雳!我猛然惊醒,原来是场梦。坐起来,开起床边的苹果灯,藤编的,给简单的房间带来了一丝暖意,灯光从藤缝中透出来,让房间渗出浪漫的气息。是婀设计的房间,大气、简洁,又非常温馨,看得出她花了很多心思。点起烟,贪婪的吸着,让烟草进入身心,弥漫整个房间。说烟能让人清醒,但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 June 08 舍得 昨天陪妈妈逛街,去了表姐家玩,70平方的房子,精制整洁。我在四下寻找,没有储物柜,可是我却看不到杂乱的东西。妈妈是个勤劳的人,家事总是干得井井有条,不过在7、8层的房子里依然堆满了东西。姐姐说看不到是因为没有,在她的领导下,她家里基本上没有用不着的东西。很有意思,她扔东西的本事一流,其实这也是一种舍得吧。也许会有好多件单价上千的衣服占着我们的衣柜,几年都没有穿,扔吗?她会好不客气的扔掉。过气的家具,扔!儿子穿不下的衣服,扔!能卖就卖,不能卖的就扔。可能我们都没有这么舍得,所以一直让它们占据着我们的活动空间,然后东西越来越多,之后东西越来越难找。不过如果都如我姐姐一般,估计我就没有机会去发现,去寻找我的记忆了,呵呵。
不过我还是想向她学习,一些没有用的东西,如鸡肋,既然食之无味,就洒脱点,弃之罢了!旧的东西不在了,你往往能找些新鲜血液注入,那人也会鲜活起来的,我想。不过目前我还没有扔东西的打算,嘻嘻。但我把房间好好的收拾了一下,起码把一些杂物隐藏起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样有欣赏它们的能力。 俗可不是我,可能性格方面有些像,因为总会把自己的思想加注到小说角色上,呵呵,如果有机会且有此耐性,一定要以男性的口吻写点东西。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找到的另一些东西,是18岁时写的吧。 一首歌:等待 一个星星点点的夜晚 风儿吹起我的脸庞,涩涩的泪在脸上流淌 你怎忍心我又泪眼 风吹起,带来你消息,你在哪,天各一方你在哪里? 风吹起,你在身边偎依,你愿意,天涯海角不分离。 一个朦朦胧胧的夜晚 天空飘下飘下雨点,星星点点梦的渺茫,梦渺茫 雨儿坠,心儿碎,那是天在为我掉眼泪 雨落下,风吹起,可知这痴情女子的悲 风吹起,带来你消息,你在哪,天各一方你在哪里? 风吹起,你在身边偎依,你愿意,天涯海角不分离,不分离…… 因为这首歌而写的一篇小品:等待风中
又在一个星星点点的夜晚,青木收到阳光的来信,像是被风儿带来的。阳光是她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她说:树木是无法离开阳光的,我也是一样,离开了你就会枯萎。阳光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男孩,正是他带她走出了丧母之痛。 那也是一个星夜,青木着一身白纱站在河边,母亲的呼唤从河的那边传来,她随着那亲切而熟悉的声音一步一步走上不归路。是阳光把她拉回现实,是那一缕阳光温暖了她的心。 而阳光突然的走也正如他的突然出现。幸而他总是有信来,一封接着一封。但他从不提不辞而别的理由。而他似乎能注视青木的一切。而他看不到青木单薄的身影站在风中,涩涩的泪流淌在她的脸上,只因思念。等待是辛苦,也是一种幸福,但没有理由的等待又是什么? 而当阳光赶到青木身边时,她已经即将离开人世,她是为了救一个男孩,无情的汽车将要带走她的生命。阳光的泪落在青木脸上,青木看到阳光即将全部脱落的头发,微笑道:“你不想我看到你痛苦的与病魔斗争,一个人躲起来独自面对。更不想留下我一个人面对失去你的痛苦,现在好了,你无需再考虑这个问题,我就要走了,而我又怎忍心舍你而去,但答应我,像你曾说的那样,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 其他 “阳光是你,青木是我,我无法离开阳光,你却无暇顾及我,我躲在一个阴冷的角落,希望你的光与热能眷恋这个孤独的女孩。也许我将死去,在你离开的时刻。也许我不该苛求,我们属于两个世界,你是全世界的光芒,而我想要全部的光和爱。离开,行同陌路,阳光已不再灿烂,青木将日渐消亡……” June 06 发现 如果有空闲的时间又想不出什么有趣的事情干,建议你去翻家里的角角落落,我敢肯定你会有许多惊喜。一些岁月的痕迹,一些遗失很久的东西,一些早已被忘却的曾经。在离开5、6年的家里(虽然我也经常回来,但时间短暂,没有趣收拾的心情),我常常有这样、那样的发现。有些东西,就像人的一些感情,友情、爱情,很久没有触及,或者它改变了地理位置,你找不到它,你以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其实它仍存在着,仍然没有改变它在你心里的位置。去发现,去收拾打理,不然恐怕它真的就此消失了呢。 发现一件很久没穿的衣服,竟然是当下最流行的短外套,高中时的我曾穿着它招摇过市。发现高中时写的日记,为什么以前的文字总是很有内容,而现在却空洞的让自己都觉得寒冷。发现一只望远镜,初中时抑或是高中时,那样喜欢通过它去看这个世界。还发现...... 在这平淡的日子里,让我有时间停下来去看身边的一切。别因为工作而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别因为生活在前进而忘记了思考。不然岁月的匆匆流逝会那样无知觉,突然觉得为何自己已经走到这里是可怕的念头。文字是思想的载体,但它可能无法完全表达你脑海里的东西。毕竟修辞水平有限,但花点时间记录生活也是件快乐的事,它会让你更贴近生活,更爱这个世界。 June 04 曾经 很意外的发现19岁的我写下的一篇未完成的小说,虽然稚嫩但似乎可以找回一些青春的感觉,选取一段与大家分享一下。 高三,这是个别样的世界,只有走过它,你才能品尝它的青涩,它那另类的味道。这是一段宝贵的经历,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各种经历,无论过程是多么艰辛,只要结果让你觉得不后悔就行。俗可喜欢高三,发自内心的喜欢,有时那烦躁的感觉让人窒息,但那份充实,点点喜悦就在每一分每一秒。 生活的美需要人们细细品味,其实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每一天都具有它不可代替的美丽。俗可站在走廊上,看着天空落下的雨滴敲打着地面,她觉得很惬意。看着别人匆忙的身影,她并不为回不去而担心。有什么好生气的呢,能让雨水冲去一天的疲倦,不是很好吗?“我就知道在这种时候就你笑得出来。”俗可转头发现了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神,哦,星阳!他的头发很短,前额的发向上翘着,像他一样永不服输,他有一双很有神的眼睛,总是诉说着只有俗可才为之动容的事情。他的唇又动了,“一定又在欣赏雨景吧,乘机偷懒,对吗?”那抹灿烂的笑又出现了,什么时候见过的呢?那是高一的夏天,班级有个风筝比赛。星阳的风筝飞得好高好高,那时俗可就在他身边,看到了那样的笑,像阳光一样的笑,而当时湖水印着夕阳点点,美极了。俗可就在那个时候永远记住了星阳。俗可对星阳笑笑,她不知说什么好,在星阳面前她就变得不善言谈。而星阳又很奇怪,每次俗可主动和他说话,他总是爱理不理的,所以星阳主动时,她也就不知所措了。“又在想什么呢?你总是这样很出神地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星阳似乎有点不屑。“哦?你又怎么知道?”俗可顶了一句,她讨厌星阳那样的语气,星阳表情有点尴尬,两个人陷入无声的世界。星阳看着俗可动人的眼睛,又懒散的笑了,“不给你发呆的机会,雨伞给你,我走了。”星阳跑入雨中,被雨点埋没身影,俗可呆了呆,看看手中的伞,笑了,好甜美!大大的眼睛眯起来,嘴角翘得高高的,露出了白白的牙齿。她知道晚上又会梦到他了。他总是让她产生幻想,随之有破灭。唉,不过有伞回家总是好事。 俗可慢慢地走在雨中,也许这样可以让这份幸福维持的久一点。 June 01 风淡云清的日子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似乎我还在想着五一怎么过的,就已经有人祝我六一快乐了。看着今年的超女,想起去年和同事在开化的情形,那时因为很无聊,超女也是一大话题吧。还是喜欢春春,呵呵。我是个不太会改变的人,有人说否定自己喜欢过的人就等于否定了曾经的自己,觉得很对。有次无意间看到今年的超女厉娜,她唱着范小萱的“消失”,是首小小的歌,基本上没什么人听过,也是首平淡的歌,她却唱出了不一样的味道,而且面带笑容,很温柔的感觉,当时很是喜欢。不过进入比赛,人总是会有些功利,像春春那么淡定的,估计很少。春春也许会成为一个永恒吧,依然那么多人不喜欢,但更多人慢慢喜欢。 遗失了一只耳钉,曾经以为不见了,结果失而复得,没想到这次真的找不到了。如果不是3点多被蚊子吵醒,我就不会换房间睡,也不会感觉到耳朵痒而把耳钉取下来。如果不是太困了,就不会忘记把耳钉收好。如果不是第二天钟点工来大扫除,它就依然在原来的位置。有些事情似乎注定了,为了提醒我下次一定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东西,特别是心爱的东西。在地上角落里找到一只,想着“这次你的原配再也回不来了,不知道你会不会难过”呵呵。 昨天晚上回家,看到一对高中男女同学,手牵着手一起并排骑车回去,觉得还是挺羡慕这种青涩的感情的,很美好不是吗?到了大学多半都是寂寞了,觉得可以谈恋爱了才谈的;工作的时候多半是为了找个人结婚而谈的;只有这个时候顶着高考的压力,如果不是太喜欢,可能谁都不会这样冒险。当然那些本不把考大学当回事的人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听一个朋友说过她的高中恋曲,那个男孩每天给她热一杯牛奶带到学校,两个人一起学习的时候要手牵着手,当然是两只左手。牵手有触电的感觉,连接吻都觉得很流氓。呵呵,真是风淡云清。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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